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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6-18 作者: 点击次数:15

关于做好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湘学助〔2020〕37号)的要求,为切实做好我院2020学年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助学金申请基本条件(贫中选贫)

1.全校在籍在校学生;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4、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受处分记录;

  5、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6、学习态度端正,积极上进;

 7、家庭经济困难,生活简朴。

  注意: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助学金;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再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国家助学金指标分配

  我院现有在校在籍学生总数11696人,其中2018级3877人,2019级4007人,2020级3812人。

前期已利用中央下发数据采取线上比对和线下摸排相结合的“双线排查”方法,共计确认946名七类贫困学生,按照政策享受国家一等助学金。剩余191个名额的国家一等助学金指标数约占参评学生数的1.63%国家二等助学金指标数约占参评学生数的2.15%国家三等助学金指标数约占参评学生数的11.11%,现将各院核查认定七类特困生的情况及一、二、三等国家助学金名额作如下分配:

二级学院

人数

已核七类人数

一等助学金

(1.63%)

二等助学金

(2.15%)

三等助学金(11.11%)

管理学院

2029

212

33

45

235

影视艺术学院

1327

73

22

28

127

国际传播学院

1004

92

16

22

112

新闻与传播学院

2671

212

44

57

    307

视觉艺术学院

2502

164

41

53

278

新媒体技术学院

2163

193

35

46

240

评定总数

11696

946

191

251

1299

  三、申报时间

 国家助学金请于11月15日前上报学生名单及相关材料。

四、国家助学金需上交材料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0版)

  2、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二级学院填写后的《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表》、《湖南大众传媒学院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

  以上提供材料需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五、工作要求和有关说明

  1.各二级学院要认真落实国家精准扶贫政策,建立常态化摸排机制,弄清楚困难学生的家庭情况,按照“一人一案”的原则,及时将新认定的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并给与及时资助。加大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帮扶和支持,在评选过程中如发现有遗漏“七类”特困生问题,立行立改,确保不漏掉一名建档立卡学生。要对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等特殊情况的学生逐一摸排清楚,做到精准认定和精准资助。

  2.请各二级学院制定评审工作方案,成立评审领导组织机构,对评审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监督、审核,建立内部监控制度,制定评审实施细则,确保评审工作有序推进。

  3各二级学院要切实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辅导员应召开专门班会,认真宣讲相关奖助学金政策,使每一位学生了解党和国家的资助政策和学校相关制度,要充分抓住评审时机做好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和感恩教育,把评审工作与思想政治教育、日常管理和解决学生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奖学金评选的育人作用。

  4.评审过程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遵照评定程序规范开展各个环节的工作,自下而上、层层推荐审核,做到材料齐全、真实、有效,对有争议的人选要认真复核,不得暗箱操作和徇私舞弊,坚决杜绝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凡违反操作程序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相关学生的获奖资格,并在全校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空出名额作废。

5.各二级学院须注意保护学生隐私,加强数据安全工作,确保学生个人信息安全,避免出现信息泄露的情况,切实保护好学生身份证号码等个人敏感信息。

附件:

  1.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2020版)

  2. 普通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 湖南大众传媒学院资助评选情况登记表

  4. 2020-2021学年度 国家助学金建议名单汇总表

联系人:李思也             联系电话:0731-84028761

学生工作处    

    2020年10月30日